关于举办湖北青年商务谈判模拟大赛的通知
各高等学校、省直团工委、省委企业团工委、各大型企业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湖北省委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〉的若干意见》的精神,大力实施“人才强省”战略,全面提高我省广大青年尤其是大学生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,培养选拔市场经济急需的商务人才,共青团湖北省委、省教育厅、省国资委决定联合举办“湖北青年商务谈判模拟大赛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通过举办本次大赛,推动青年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知识,提高沟通技能和就业能力,增强职业竞争意识,发现、培养一批职业素质好,熟悉国际国内经济运行规则,具有敏锐的市场经济头脑和商务谈判能力的专业化人才队伍。
二、参赛对象
全省广大青年团员、大专院校师生及在鄂工作(学习)的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赛。学校及企事业单位(公司)以单位报名参赛(每一代表队为四人)。
个人组:个人报名以自由组合为主,每四人为一组。
团体组:每一单位可选拔两个代表队参加半决赛,总决赛。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,分教师代表队,学生代表队,职业代表队和业余代表队。
1、年龄18岁—39岁内。
2、普通话标准,言谈举止文明礼貌,优雅大方。
3、总决赛参赛代表队要求衣着美观大方,统一色调,以静面为主。
三、评审委员会
评审委员会由武汉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商务谈判、国际商法、心理行为科学、语言学、逻辑学方面的著名专家(教授)及企业界知名人士组成。
四、比赛流程、谈判案例、评审标准:(见附件一、二、三)
五、时间、赛程安排:(2005年7月—12月)
1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9月28日。免报名费,参赛费。
2、报名方式:电话:027—62479065、87279823;
网上报名:E-mail: zgwlg@163.com;网址:www.zgwlg.com。
3、初赛时间:2005年10月。个人组直接由组委会办公室安排;团体组由学校(单位)自行选拔为主。
4、半决赛:2005年11月。“分组赛”与“淘汰赛”相结合的方式,在武汉举行。
5、总决赛:2005年12月。采取“淘汰赛”,在武汉举行。
六、奖项设置
1、个人奖:设冠、亚、季军及最具潜力(风采)奖。
2、团体奖:设金、银、铜奖及最具成就奖。
3、参与组织的单位(个人)设:最佳组织奖、最佳教育奖和最佳培养奖。
七、奖励
1、获奖单位(个人)均颁发奖杯(牌),获奖证书和奖品。
2、根据实际情况,学生代表队冠军获得者将派往北京代表湖北地区高校参加ACI中国区高校商务谈判总决赛,费用由ACI中国区湖北赛区组委会提供。同时,个人获奖者还将获得由ACI中国区湖北赛区组委会免费提供ACI职业资格认证。
3、成绩优异者可以申请ACI中国区“就业之光”援助。
组委会办公室地址:(430071)武汉市武昌洪山路3号(省政府东侧省国资委附楼四层)
电话:(027)62479065,87279823 联系人:周 游
湖北青年商务谈判模拟大赛组委会名单
比赛流程
初赛商务谈判案例
半决赛商务谈判案例
总决赛商务谈判案例
评分标准
共青团湖北省委
湖北省教育厅
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2005年6月23日